村网通总站 坑溪村 345922.nync.com 欢迎您!
依法打击不孝顺老人违法行为
通 告
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, 依法打击不孝顺老人的社会不良风气, 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, 根据《宪法》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《婚姻法》《继承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刑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 特通告如下: 一、以下六种情形将受到依法打击整治 ( 一) 子女居住在新房楼房中, 强迫或任其老人居住在条件低劣房屋中等情形的。 ( 二) 隐瞒家庭实际状况, 与老人分户另过, 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顾, 意图套取或已经套取国家惠民政策或扶贫政策等情形的。 ( 三) 霸占老人“ 一卡通” 等, 将政府发放的补助金、养老金据为己有, 或攫取老年人收入, 致使老人日常生活十分困难等情形的。 ( 四) 子女众多但在赡养父母老人的义务上互相推诿、纠纷不断、致使赡养责任落空, 父母老人生活出现困难等情形的。 ( 五) 鼓动煽动、教唆恐吓驱使老人到县、乡( 镇)、村索要扶贫惠农资金, 并利用不正当手段要挟当地政府及帮扶干部等情形的。 ( 六) 子女对父母老人进行歧视、侮辱、打骂伤害甚至虐待、遗弃等严重失德违法情形的。 二、不孝行为涉嫌违反以下法律规定 ( 一)《宪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。 ( 二)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三条规定: 禁止歧视、侮辱、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。第十六条规定: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, 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。第二十二条规定: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,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, 不得以窃取、骗取、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。 ( 三)《婚姻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,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 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 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。 ( 四) 《继承法》第七条规定: 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, 丧失继承权。最高人民法院《继承法》司法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: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, 但对需要抚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, 分配遗产时, 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 ( 五)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: 虐待家庭成员, 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; 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。 ( 六) 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规定: 虐待家庭成员, 情节恶劣的,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: 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 情节恶劣的,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 三、依法打击整治的方式和方法 ( 一) 情节显著轻微的违法行为, 由基层干部或司法干警上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, 督促提醒及时改正, 积极履行赡养义务。 ( 二) 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, 由基层政法干警上门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, 进行法治训诫并下达训诫通知书, 限期改正到位。 ( 三) 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, 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乡( 镇)、村帮扶干部、驻村工作队和司法干警联合上门开展联调, 督促子女积极履行赡养义务。 ( 四) 情节比较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, 经法治教育、警示训诫、现场调解仍不改正的, 依据《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拘留或并处罚款。 ( 五) 情节较为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,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提供法律援助, 协助老人依法起诉子女, 老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, 由监护人代为办理起诉事宜。 ( 六)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, 由公安机关侦查, 检察机关加快审查批捕, 法院依法审判, 从重从快依法打击。 2019年7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