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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: | 陈奇涵 |
军 衔: | 上将 |
出生年月: | 1897 |
入党时间: | 1925 |
乡 镇: | 五里亭乡 |
最高职务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|
代表作品: |
上将陈奇涵,参加过大革命运动和南昌“八一”起义,毛泽东同志称赞他是“赣南农民运动的一面旗帜”。
陈奇涵曾担任过黄浦军校的教官,是林彪的老师。
建国后,历任江西军区司令员,最高军事法院院长,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。
陈奇涵(1897--1981)江西省兴国县五里亭乡人。1919年入韶关滇军讲武堂分校学习。曾任赣军排长、连长、代营长。1925年入黄埔军校,任队长、连长、政治大队长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6年被派往江西从事群众运动。1927年任南昌军官教导团参谋长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中共赣南特委军事部部长兼省军事部办事处主任,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教导团团长,红三军、红四军参谋长,红一军团参谋长,江西军区参谋长,教导师参谋长,军委随营学校校长,红十五军团参谋长。参加了长征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军委教育局局长,绥德警备司令,军委参谋部部长兼延安卫戍司令,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校长,军委情报部第三室副主任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冀察热辽军区、东满军区副司令员,辽宁军区司令员,东北军区参谋长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江西军区司令员,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,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,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。